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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也应有“隐私”

1999-01-14 来源:光明日报 曾亚波 我有话说

前些时,一部名为《破解魔术师密码——魔术秘密大公开》的电视专题片在包括美国、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地电视机构推出,引起各国魔术界的恐慌。国际魔术家协会致函拍摄该片的福克斯公司表示抗议,中国魔术艺术委员会负责人也认为,“解密”节目名为促进魔术的更新改革,实则是对魔术进行毁灭性的打击。“解密”风波尚未平息,却又引出了一系列非常现实的话题,那就是,某些艺术表演究竟是不是骗术?艺术该不该有自己的“隐私”?在各种艺术门类纷纷走向市场的今天,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生存和竞争的权利?

记得两年前,川剧《变脸》被搬上影视舞台走向全国,剧中神奇的“变脸”招术吸引了许多戏迷甚至圈外人士,有人完全出于兴趣设法打听其奥秘,结果被告知是“山门秘密不得外传”。原来,这“变脸”招术是川剧独有的绝活,也是川剧长期立足剧界的“法宝”之一。多年来川剧人视之家珍,千方百计予以保护,这才有了川剧繁荣与发展的今天。

任何艺术要想立足、生存,必然要有它自身的特色。一系列特有的行业绝活就是该门艺术的“隐私”。除了正常的艺术交流,艺术家们保护自身的“隐私”既是对艺术的崇敬也是对观众的尊重,绝不是什么“自私”。相反,一个随便出卖自身“隐私”的人如果不是出于对金钱的崇拜就是对艺术的背叛,这才是真正的自私自利,但他的艺术生命断然不会长久,而观众对其代表的艺术的兴趣或喜爱程度也会随之丧失或降止。

和川剧的“变脸”一样,作为舞台艺术的一种,谁都知道魔术表演并不是真有那么回事。魔术师们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创意,利用声、光、电和舞台道具、画面的科学原理,表演着一套套颇具吸引力的迷幻节目,这完全是一种艺术的展现和智慧的结晶,不能与“伪科学”划等号,更不能说是“骗术”。以为“解密”就是戳穿“骗术”完全是对艺术的曲解和误导。众所周知,我国有许多曲艺剧种或门派,就是由于绝活失传或公开贬值而失去对观众的吸引力,面临着亡种灭顶之灾。同样,魔术的“解密”不仅砸掉一大批魔术师的饭碗,破坏了观众的欣赏情趣,也丧失了魔术艺术应有的魅力。让魔术界值得欣慰的是,新年前夕,中央电视台《综艺大观》节目组终于停播了《魔术揭密》。

这次“解密”事件提醒了艺术工作者,艺术特别是传统艺术也不能总是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,随着艺术的市场化发展,改革、创新和竞争显得尤为必要。但这种发展绝不能以恶意攻击、互相拆台为手段,以牺牲宝贵的艺术遗产为代价。艺术要走向市场,除了面对竞争和挑战,也应加强自身的法律保护。“解密”事件给我们敲响了保护艺术门类知识产权的警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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